您的位置: 首页 >审查调查>审查调查>详细内容
目录
目录X

郁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卢广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
时间:2021-08-26 来源:郁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: 浏览量: 【字体:小 大】

 日前,经郁南县委批准,郁南县纪委监委对郁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,四级高级法官卢广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。

 经查,卢广明理想信念丧失,纪法意识淡漠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红包礼品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向司法工作人员介绍贿赂,情节严重。

 卢广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和介绍贿赂犯罪,身为司法工作人员知法犯法,且在党的十八大、十九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共郁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县委批准,决定给予卢广明开除党籍处分;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

卢广明简历

卢广明,男,汉族,1972年12月出生,广东郁南人,大学学历,1990年12月参加工作,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2011年7月任郁南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、助理审判员;2012年5月任办公室主任、助理审判员

2012年12月任郁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办公室主任、助理审判员

2013年3月任郁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办公室主任、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

2016年11月任郁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办公室主任、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,一级法官

2019年2月任郁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、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,一级法官

2020年5月任郁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、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,四级高级法官

2020年9月任郁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,四级高级法官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
【打印正文】
分享到: